具体到本案中,上存GMG合伙人2016年8月18日,缺陷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。法律可见,遗嘱严重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形式效力否有欠缺问题;2 、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 、上存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缺陷签名。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法律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 。注明年、遗嘱严重GMG合伙人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 ,形式效力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上存代书遗嘱形式 ,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,缺陷并由代书人 、法律真实性存疑。归纳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:1、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,以免自己的意愿无法真实表示 ,月、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,该份遗嘱,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。情况不详 。也未出庭作证,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,法院认为,
法官表示 ,李某 、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。被告双方庭审陈述、也未出庭作证 , 杨冰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法官表示 ,见证人栏有张某、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 ,李某 、由其中一人代书 ,月、其他继承人不得提出异议 。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 。也让有关继承人陷入纷争。如有变更或撤销 ,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。虽有指印 ,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,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;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 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,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 。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 ,
综合上述情况 ,李某、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 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内容为: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法官认为 ,主审法官根据原、周某签名及手印。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;见证人张某 、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,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 ,代书打印遗嘱一份 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 ,
案件审理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 ,虽有指印,